魅眼网小编 / 2018-08-08
⑴同号规则。在处方上只要球光>散光,就应当是同等号。否则就不是配镜的最终处方。
如: ﹣2.00 DS﹣1.00 DC×90°
﹢1.50 DS﹢0.75 DC×180°
第1个数字为球镜度,第2个数字为柱镜度,第3个数字为柱镜轴度。球镜又叫做球光,柱镜有叫做散光。
以上两例都是最终处方。
再如:﹢2.00 DS﹣0.50 DC×90°
﹣3.00 DS﹢1.00 DC×180°
这两例都不是最终处方,不能直接用来配镜,必须转换成其等效镜度才可用来配镜,转换后,分别为:
﹢1.50 DS﹢0.50 DC×180°
﹣2.00 DS﹣1.00 DC×90°
⑵单眼的镜度不多于三个数。单眼的镜度可以为三种形式(以近视为例):
﹣3.00 DC
﹣2.00 DC×90°
﹣3.50 DS﹣1.00×90°
但不得出现﹣3.00 DC×90° ﹣2.00 DC×180,该例必须转换为﹣2.00 DS﹣1.00×90°才应用于配镜。
⑶当处方中单眼镜度球镜和柱镜为异号,而球镜的绝对值小于柱镜的绝对值时,则为混合散光,无同号形式。如镜效度相等的下式中:
﹣1.00 DS﹢3.00 DC×1.80°≒ ﹢2.00 DS﹣3.00 DC×90°
通过试戴后最终决定是可靠的办法。